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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扬律师
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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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一路211号12楼
李扬,浦东新区离婚财产继承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近亲结婚的现象在广大农村及偏远地区还普遍存在,近亲结婚是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的禁止结婚情形之一,这不仅是基于医学的角度,更是站在人文角度制定的法律条文。偏远地区的人们法律意识的淡薄,人们并没有认识到近亲结婚的影响及危害。那么近亲结婚被判无效后财产怎么处分以下由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近亲结婚被判无效后财产怎么处分
近亲结婚的婚姻无效,无效婚姻按同居处理,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重婚;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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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近亲结婚范围是怎样的
1、父母和子女之间、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姥姥、姥爷和外孙子、外孙女之间,当然不能结婚。
2、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结婚。
3、和自己的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结婚。
4、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5、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甥。即叔叔不能和兄的女儿结婚。
6、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三、近亲结婚的处罚
近亲是指三代或三代以内有共同的祖先。如果他们之间通婚,称为近亲婚配。近亲婚配的夫妇有可能从他们共同祖先那里获得同一基因,并将之传递给子女。如果这一基因按常染色体隐性遗传方式,其子女就可能因为是突变纯合子而发病。因此,近亲婚配增加了某些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疾病的发生风险。痴呆、白化病、先天性心脏病等许多先天性疾病,大多是近亲结婚造成的。近亲婚配使子女中得到这样一对纯合或相同基因的概率,称为近婚系数。
按照现行法律近亲结婚并没有具体的法律处罚措施,但属于近亲关系的婚姻登记机关是不准予登记的,如果隐瞒事实骗取了登记,其婚姻也是存在婚姻无效的因素,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有权撤销该婚姻。近亲结婚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之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但是一般如果当事双方均没有配偶,也就是不构成重婚罪的前提下,则会被宣布婚姻无效。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近亲结婚被判无效后财产怎么处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近亲结婚是属于无效婚姻,无效婚姻按同居关系处理,在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由男女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是自由的,如果是因为受到胁迫而结合的婚姻是可以撤销的,但是一方想要撤销这段婚姻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这段婚姻是被胁迫的。那么婚姻受胁迫的证据有哪些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婚姻受胁迫的证据有哪些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婚姻自由的原则,任何受胁迫的婚姻都是可撤销的。一方受胁迫与另一方登记结婚后,可以通过提交如下的证据来撤销婚姻关系:
1、身份证据
当事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
结婚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婚姻关系成立的证据。
2、时间证据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受胁迫的证据
可撤销婚姻的法定理由只有一个,就是受到了胁迫。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婚姻法第十一条所称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所以如果发生了可撤销婚姻关系纠纷,双方当事人必须围绕是否存在受胁迫或者没有胁迫的事实提交相应的证据。
二、胁迫结婚如何处理
1、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因受胁迫而申请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当事人本人。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婚姻当事人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案件,应当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无效或可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2、可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三、胁迫结婚可以撤销吗
受胁迫结婚,婚姻是可以撤销的。它的法律依据是:根据《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所谓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同时,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婚姻受胁迫的证据有哪些;等相关法律知识。受胁迫的一方想要撤销婚姻,应该从结婚登记之日起在一年内提出。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该文中引用法条,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更改为: